恩施市4月1日起执行新水价
来源:孝感自来水
发布时间:2016/3/3
中国水星消息(信息员 徐超)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恩施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》(鄂价能交函[2007]21号)和恩施州物价局《关于转发<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恩施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>的通知》(恩施州价[2007]33号)文件精神,恩施城区自来水从2007年4月1日抄见水量执行新的价格。新的城区自来水价格标准为:
居民生活1.60元/立方米;
行政事业1.60元/立方米;
工业1.85元/立方米;
经营服务1.90元/立方米;
特种行业2.40元/立方米;
以上价格含水资源费,不含按政策代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。
新的水价实施后,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承诺,对市民政局确认的低保户,实行水价优惠,月生活用水量10立方米以内(含10立方米),执行原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.25元/立方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