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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管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

来源:孝感自来水 发布时间:2024/11/11 9:16:00

1 事故风险分析

1.1 事故特征

供水管网事故是指输水、配水管道发生爆管或因地震、低温冻害、洪灾、滑坡、爆炸、施工破坏等导致管道断裂、漏水,造成输、配水中断。其主要特征如下:

1)突发性较强;

2)管网压力明显下降,事故地点地面或排水系统大量涌水;

3)可能引发局部或大面积停水降压,影响市民正常用水。

1.2 事故发生可能性

总体上此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小。较为可能的诱因与情形有:

1)因长期使用老化或安装不当、地面不均匀沉降、气锤冲击等导致管身破裂、接口松脱,造成爆管;

2)受特殊气象灾害影响,造成管道断裂、漏水;

3)受其他管线设施爆炸或打桩、顶管、挖掘等市政施工扰动、破坏,造成管道断裂、漏水;

4)管材承压能力低或质量不合格造成断裂、漏水。

1.3 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

此类事故属中高危事故,其中配水管网系统事故相对多发,因城区配水系统基本形成环状,局部事故影响范围较小,一般不会形成重大、特别重大事故;输水管网系统发生故障可能性较小,但由于自汉江至城区仅有1条输水管道,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较大,可能引发城区大面积停水降压,应予以重点防范。


2 应急指挥部门及职责

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指挥和职责分工参照综合应急预案执行。同时针对此类事故成立专项应急救援工作小组,组成如下:

组 长:分管副经理

成 员:维修中心班组长及以上人员;营业所、管安公司、供水调度中心、水质监测站负责人等。

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影响评估、指挥调度和信息报告等,成员具体分工如下:

1)分管副经理会同维修中心负责人现场组织事故影响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及是否请求其他部门支援;

2)维修中心负责关闸止水,部署现场漏点勘察、作业面清理、紧急抢修及管道发生事故的诱因调查和分析;

3)管安公司配合维修中心组织备品备件制作并安排进场;

4)供水调度中心根据抢修需要适当调控出厂水压力,并发布停水降压公告、通知受影响客户(办公室、营业所配合);

5)水质监测站负责在事故处置完毕后采集经冲洗后的管道水水样,并上报检测结果。

经评估或在事故处置过程中需上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时,现场指挥工作应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接管。


3 处置程序

3.1 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

3.1.1 报告的程序

接到事故信息后,一般应按以下程序报告和采取措施:

1)接收信息人立即报告供水调度中心、维修中心;

2)维修中心人员应迅速抵达现场,并在15分钟内完成止水和现场初步勘察;

3)工作小组报告勘察情况及维修方案;

4)公司应急指挥部分析核实后,决定是否向社会发布停水降压公告。

3.1.2 报告的内容与方式

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

1)事故信息来源及事发时间、位置;

2)事故主要现象和可能波及范围;

3)爆管点或漏点是否定位;

4)拟采取的维修方案;

5)是否需要扩大应急救援。

报告的方式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。

3.2 应急响应程序

3.2.1 响应启动

事故发生后,维修中心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关闸止水,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。分管副经理到达现场后,工作小组迅速组织对事故进行评估,并确定响应分级和组织抢修。

3.2.2 指挥机构启动

在事故发生15分钟内,工作小组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。指挥部接警后,视情形决定是否启动一定级别的应急响应或扩大应急救援。

3.2.3 应急指挥

公司应急响应启动后,按综合应急预案响应程序运作。

3.2.4 资源调配

抢修过程中,维修中心、管安公司及公司车队车辆、人员等均由工作小组统一调度和分工安排。抢修物资、设备不足时,工作小组可紧急调用其他部门储备的相关物资、设备;必要时设备科应立即安排采购。

3.3 扩大应急程序

如管网出现大面积受损或现场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,应急指挥部应上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,请求相关部门支持,启动扩大应急救援程序。


4 处置措施

4.1 此类事故的处置原则:接警即报,快速反应;限时止水,限时修复;合理分工,保障安全;现场调查,分析原因。

4.2 维修中心接警后,应采取以下必要的处置措施:

1)迅速安排人员抵达现场,初步勘定事故点,并关闭事故点前、后方向的控制闸,快速止水,减少漏损;

2)必要时应联系供水调度中心,适当控制事故点供水压力;

3)根据现场情形拟定抢修方案,组织车辆、机械、人员进场,抽排管网余水,进行作业面清理;

4)在前方清理作业面的同时,安排后方人员抓紧准备或制作相应口径的备品备件,尽量节约时间;

5)组织开挖、抢修,事故点暴露后应及时采集和分析管道受损的证据、原因等;

6)完成修复和养护后,依次缓慢开启事故点后方消火栓、后方控制闸和前方控制闸,对管道进行冲洗,同时检查维修部位的修复情况;

7)确认管道冲洗、维修部位均达到要求后,按程序进行回填和路面恢复。

在组织抢修的过程中,必须严守安全规程,参照以下要求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(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,应视情形完善):

1)抵达现场后,应及时设置维修作业警示牌、交通引导标志等,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置作业围挡,防止行人、车辆误入作业区域;在交通要道作业时,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全程现场安全管理,并按《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》的相关规定设置作业标志、路栏、导向标、锥形路标等警示引导标志。

2)夜间抢修作业时,应对作业区域设置照明装置。

3)作业区域地下综合管线信息不明时,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,不得盲目进行机械开挖;必要时,应辅以人工开挖,防止破坏其他综合管线,扩大事故损失。

4)吊车、挖掘机等机械作业时,应充分了解其作业半径内的管线、设施情况,确定应避让的安全范围;尤其是作业半径内有输配电线路的,必须由专人在地面与机械操作人员相互配合。

5)开挖断面较深或周围地质条件较差时,应对开挖断面采取桩护、支撑等必要的防护措施,防止诱发塌方;安全防护措施未到位时,抢修人员不得进入断面以下作业。

6)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必须戴好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具,不得在机械作业盲区内或其作业面下进行人工作业。

7)在路面恢复前,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,并设置警示标志;现场无人值守时,应保留已设置相关警示标志的影像等证据。

4.3 供水调度中心接警后,应立即通知维修中心,并配合现场抢修需要适当调控各水厂出厂水压力;会同办公室、营业所等部门发布信息公告和通知受影响区域的客户;制作供水热线语音提示信息,做好来电客户的解释工作。

4.4 水质监测站接警后,应根据工作小组的安排,携带快速水质监测设备抵达现场,对可能进入破损管道的污染物进行排查,并在管道冲洗后检测管网水样。

4.5 营业所接警后,应立即安排片区管理人员对受影响区域的客户进行电话、短信或上门告知。

4.6 一般事故的处置应按照公司向社会公开的《供水服务十项承诺》提出的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实施,即:DN100及以下管网事故在1.5小时内修复,DN100300管网事故在3小时内修复,DN300及以上管网事故在6小时内修复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24小时内完成抢修和恢复供水时,应报请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发布信息公告,并向受影响区域的客户提供临时供水措施。

地震、低温冻害、洪灾、滑坡等特殊灾害所造成的管网事故,应在灾害影响基本消除、施工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依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抢修或提供临时供水措施。